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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城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教城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2 浏览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任务和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常州市科技局现已启动201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为适应限额申报、分批受理等要求,科教城科技创新处将进一步突出重点、严格审核,采用初稿评审、分类管理等方式择优推荐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201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重点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发展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鼓励科技合作、集聚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惠民、强化知识产权护航,设立相关科技计划类别:
    1.重点研发计划。聚焦重大任务,遵循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开展相关研究开发工作,设立重点研发计划,具体包含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支撑(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5类子计划。
    2.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高端发展的需求,面向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培育,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具体包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1个子计划。
    3.科技众创计划。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探索新型孵化器建设,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设立科技众创计划,具体包含科技创业平台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和人才云计划3类子计划。
    4.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建设高技术重点实验室;以加快技术转移和公共服务为目标,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建设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整合形成科技基础设施计划。
    5.科技服务业计划。引进、建设和提升从事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积极培育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设立科技服务业计划,具体包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2类子计划。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3.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及知识产权类除外)。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以上学历;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四)优先支持类
    1.优先支持“科技西进”类的项目。鼓励市区的企业与金坛、溧阳的企业开展项目合作,鼓励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及机构与金坛、溧阳的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市区的企业到金坛、溧阳建设产业化基地,申报该类项目须有正式的合作协议作为附件;
    2.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充足的自筹资金。
    (五)限制申报类
    1.有应结未结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14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该单位本年度不能新申报;
    2.上年度以来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新申报;上两年度以来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新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新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项目的,该企业本年度不能新申报;
    4.上年度项目负责人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上年度项目申报单位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该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5.已经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该单位两年内不能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2.全面推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并将科技信用情况纳入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www.czstb.gov.cn)科技服务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新用户注册后需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4月30日左右开放。
    (二)材料要求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可研摘要或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财务报表、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上传到科技服务平台中)(材料清单见附件2);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每个法人单位需提供一份原件及项目清单,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三)申报推荐
    1.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见附件1。
    2.科教城科技创新处将按照限额数量,组织初稿评审,择优推荐项目。
    (四)材料报送
    1.201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采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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