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武进区人才开发资金依据《武进区人才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2]103号)文件要求实施。
二、申请时间
武进区人才开发资金每年申报受理一次。每年的12月份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武进区人社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可关注“武进英才网”http://www.hwrc.gov.cn通知公告栏)
三、申请程序
(一)硕士、博士等生活费补贴申请:
1、第一年,有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编制《 年度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方案》,经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且专业符合当年度《武进区 年度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第二年提交高层次人才个人材料:
(1)《武进区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奖励)申请表》一式3份;
(表格填写完整,“联系电话”一栏填写申请人座机+手机;第一张申请表右上角铅笔注明单位经办人姓名、座机、手机)
(2)《武进区人才开发资金使用协议书》一式4份;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干部介绍信》1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6)单位开具申请人未领取过市、区开发资金证明1份。
3、已经享受过开发资金的申请续领由单位开具在职续领申请1份。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如工作单位变动等,提交一份个人情况说明。
4、申请人如在武进区购房的,资助款可申请一次性支付。提交购房情况说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复印件一份。
(二)“985”、“211”高校理工科本科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
(1)《“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近两年的租房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份,租房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毕业生就业介绍信》1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表格填写完整,材料完备。由于申报人员众多,材料一经提交,不再退回修改。
2. 生活费补贴分5年等额拨付,申请人在武进每工作满一年(时间以社保为准)发放一年资金。本科生租房补贴申请时间也以社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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