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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公告 | ||||||||||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5年第21号(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公告)发布时间:2015-07-24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和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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