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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5年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第一批项目入库建设的通知

 

关于明确2015年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第一批项目入库建设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9-21 】 【字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常农计〔201512号、常财农〔201535号)有关工作安排,经项目申报、评审,确定溧阳市社渚恒祥水产养殖场申报的“溧阳市社渚恒祥水产养殖场现代高效渔业基地建设”等171个项目为2015年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第一批入库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对公布的入库建设项目,市农委、市财政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建设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建设审计

市级委托。市农委、市财政局根据各项目《项目建设申请备案表》以及有关受理审核情况,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入库项目进行建设审计。

项目单位接受审计。入库项目单位根据本项目入库建设通知要求,必须签订“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审核承诺书”(见附件2),并向负责建设审计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项目资料。

第三方审计。第三方中介机构收到市级委托后,与有关辖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进行对接,及时开展对入库项目的现场、财务等审核。对在建项目及时跟踪,进行季报、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对已竣工的农业建设项目(隐蔽工程不列入项目补助范围),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或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项目审计形成的审计报告等资料分别报送辖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和市农委、市财政局。

审计要求。在审计过程中,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接受市级初审核定建设内容以外的其他建设内容的审计。按照有关规定,市农业和财政部门承担被审计项目核减率10%以内(含10%)的审计费用,超出10%以外的审计费用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对不愿承担超出部分审计费用的申报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农业项目或由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授权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农业项目。

二、项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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