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软件[2015]659号
各有关高校:
为奖励高等院校中品学兼优的软件专业学生,增进全国高校软件专业学生对江苏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和重点软件企业的了解,吸引全国优秀软件专业毕业生到江苏创业或就业,推动江苏软件企业与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等高校的合作,我委启动2015年度“江苏软件奖学金”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所在高校和江苏省有关高校中软件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2016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每人8000元,本科生每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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