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信推[2015]702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根据《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认定与管理办法》(苏经信信推〔2012〕458号)要求,经园区申报、各省辖市经信委初审、省经信委形式审查和专家组评审,复核通过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家示范区,新认定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等5家园区为 2015年度省两化融合示范区,新认定扬州市食品工业园等14家园区为2015年度省两化融合试验区,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
1、2015年度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复核)名单;
2、2015年度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名单;
3、2015年度江苏省两化融合试验区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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