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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号令:外商投资规则重置 |
2015-11-06 金杜说法商务部2号令:外商投资规则重置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赵臻 黄思颖 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以下简称“《决定》”),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29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此次修改是商务部为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的要求所进行的规范调整。《决定》的核心要点是取消外商投资领域对于注册资本、出资期限、首次出资比例等的限制,并简化了部分行业年检及办理其他登记事项的手续,将对于外商在境内投资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以下是对《决定》主要修订事项的梳理: 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及年检规则的调整 1.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
2. 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
3.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4. 外资商业企业
对外资境内、合并、分立、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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