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科技〔2015〕783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依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结合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特点,将开展2015年(第四批)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经信委科技(质量)处会同软件(信息服务业)处负责省认定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省认定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编报《江苏省认定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和《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4)。
三、申报企业结合经营业务主要涉及的领域,按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分类(共7类,见附件2)对应申报,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类。
四、请各辖市经信委积极组织属地内(含县、计划单列市)软件企业申报企业技术中心,指导企业认真编写《江苏省认定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于12月27日之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上报我委科技与质量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纸质一份)。
联系人:科技与质量处 025-83391968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025-82288052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分类;
3、《江苏省认定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下载地址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