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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

2015年第137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关要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规范发展,质检总局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现予发布(见附件),自201611日起执行。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

 

 

 

质检总局

20151124

(此件公开发布)

  •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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