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常州市范围内所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获证或换证的企业除外)。
二、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企业自查填表上报阶段;
2、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9日,各辖市(区)质监局对申报材料审查阶段;
3、2016年2月20日至2月29日,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总结上报阶段。
三、递交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含附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2份(可在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站中http://www.czqts.gov.cn/——质量管理——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