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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文章来源: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2016-05-10 14: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迅速,行业规模明显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经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面临价格持续下跌,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等挑战,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商流通发〔2015〕21号)的实施,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推动经营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组织形式由劳动密集型向劳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并重转变,建立健全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部门加大对市场失灵品种的引导,通过制度规范、政策支持提高回收率。

2.坚持规范秩序与行业创新相结合。加大法律、法规、标准的建立和健全,规范回收交易行为。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坚持突出重点和兼顾其他相结合。以回收、分拣环节为重点,同时着眼于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运输、加工处理和利用全过程。从产废源头入手,建立健全回收渠道;通过提高分拣加工技术水平,实现与利废环节的有效衔接。

4.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在实施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过程中,始终关注环境保护,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促进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承担社会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三)树立行业发展的新理念。再生资源回收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面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回收企业在关注资源化的同时,应建立环境保护优先的理念。同时,在当前再生资源主要品种价格持续走低、经营成本日益攀升、生存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回收企业应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和观念,勇于改革和创新,树立“互联网+”发展的新理念,创新回收模式和组织方式,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

(四)推广“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或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为上游回收企业与下游拆解和利用企业搭建信息发布、竞价采购和物流服务平台,提高回收企业组织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产业链。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饮料瓶等为突破口,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以智能信息卡为载体,完善线下回收网点,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居民与企事业单位主动交投,实现线上信息流和线下物流的统一。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再生资源移动手机APP、微信和网站回收服务,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的有机结合。

(五)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鼓励在重点环节加强对接:一是在收集环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时充分考虑回收的便利,使可用资源优先得到回收,尽量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提高资源回收率的同时,实现垃圾减量。二是在回收环节,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三是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废旧商品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四是在处理环节,将废旧商品分拣中心和加工处理基地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六)探索提高组织化的新途径。一是继续鼓励连锁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按照市场规律,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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