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科〔2016〕12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打造科技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平台,提升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增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按照《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苏农科〔2015〕13号),决定组织申报第二批江苏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产业范围。重点围绕粮油作物、设施园艺、规模畜禽等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兼顾具有区域优势、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以及循环农业、生物农业、智能农业等新兴产业科技领域。
2、申报与评审数量。第二批综合示范基地实行限额申报,每市原则上推荐申报不超过3个,省有关单位推荐申报1个。全省计划评审公布20个左右。
3、申报与评审程序。按照材料申报、县级初审、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现场复核、媒体公示、发文授牌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申报与评审。各市农业部门可按照“竞争选拔、优中选优”原则,采取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等方式择优推荐,确保申报质量。省农委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初步评审后,再对部分基地现场评审,必要时采取答辩复评,提出建议名单在江苏农业网等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名单并授予“江苏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