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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6年常州市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各单位申报,各辖区发改局、财政局初审后上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并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初审后递交给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审后拟扶持项目、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17:00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改委、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服务业处电话:85681090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电话:85681838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行政中心1B2419、1B1516
邮政编码:213022
附件:2016年常州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扶持项目及单位名单/uploadfile/fgw/2016/1021/20161021155258_24500.doc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