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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契税计税依据是否可以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
对于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契税计税依据是否可以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字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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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436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因此,对于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契税计税依据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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