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49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建设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71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2016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建设工作。经自主申报、县级评估、市级审核、社会公示等环节,现将溧阳市溧城镇等5个街道(乡镇)、溧阳市溧城镇东门社区等70个社区(村)和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单详见附件)正式纳入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的建设范围。
希望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建设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作为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全民创业活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关键举措,摆上2017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省厅明确的建设标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结合自评和县级评估情况,积极查缺补漏、以建促改,努力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绩效考核“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各辖市、区也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建设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督查,做好迎接省厅评估的各项准备,切实推进本地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6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建设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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