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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苏农市〔2017〕1号

 

各市、县(市、区)农工办(农工部、农工委)、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林牧业局):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对品牌建设高度重视,提出“品牌是信誉的凝结”,“要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明确要抓紧“实施供给结构升级工程”、“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打造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指出,要“提升品牌带动能力”、“构建农业品牌制度”、“打造一批知名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合作社品牌和农户品牌”。《江苏省“十三五”推进农业现代化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4号)以及《江苏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都对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已经成为推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大扶持,加强引导,积极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助推江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明确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切实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大力实施“苏牌”农产品品牌创建行动,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品质优良、产品竞争力强、市场美誉度高的农产品著名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向中高端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品牌意识,有效整合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文化优势,打造农产品品牌、树立良好形象,创建独具特色的江苏农产品品牌形象。
    ——坚持政府推动。强化政府公益服务,完善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品牌展示展销与宣传推介,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农产品品牌创建提供有效服务,营造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与保护的良好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鼓励品牌创建主体加强管理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发展活力、潜力和后劲,提高农产品品牌整体竞争力。
    ——坚持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政府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专家的指导作用和媒体的传播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产者与消费者良性互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省初步建成“三品一标”为基础、企业品牌为主体、区域公用品牌为龙头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培育形成一批标志性的江苏农产品著名品牌。
    ——农产品品牌培育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培育江苏名牌产品28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60个,分区域、分品种、分层级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农产品商标总数达到50件,累计培育江苏省著名商标500件;
    ——品牌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种植业食用农产品“三品”产量比重达到55%,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农产品品牌对现代农业推动作用明显增强,江苏农产品品牌名录中的品牌农产品销售额年增长8%以上,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夯实农产品品牌培育基础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把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竞争力。加大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健全覆盖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采收贮藏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进实施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支持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率先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过程监管。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从农田到市场的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省级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进部省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探索建立有效的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实施“三品一标”质量品牌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面,调优“三品一标”农产品结构,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加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示范基地。力争到2020年,全省“三品一标”有效数稳定在1.7万个以上,种植业食用农产品“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重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
    四、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七)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意识。加快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要求,培育发展自主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整合资源,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抱团发展,推进家庭农场集群集聚,形成协同打造品牌农业建设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强化协作,推进联合联盟发展,引领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品牌、推介品牌、树立品牌。
    (八)培育发展各类农产品品牌。积极挖掘区域资源,塑造地方优势产业主导产品,引导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打造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形成建设一个基地、带动一个优势产业、培育一系列品牌产品的格局。鼓励、引导、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依托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申请注册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打造多元丰富的品牌体系。建立农产品品牌评价、推介机制,定期向社会推介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江苏农产品著名品牌”。
    (九)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各类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加强联合与协作,借助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等手段,共同打造农产品“地域名片”。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通过“公用品牌+行业协会+农户”、“公用品牌+企业+农户”等形式,发展“母子”品牌、全产业链品牌以及品牌联盟等模式,积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省入选“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排行榜”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40个。
    (十)提高品牌科技含量。加快农业品种、农业重大技术、农业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步伐,突出种源农业、生物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农业等重点领域,尽快形成一批“苏”字头农业自主创新成果。推进品牌创建主体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大新品种引进、新技术运用、新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在产品开发、创意设计、用户体验、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满足多样化消费新需求。
    五、创新农产品品牌推介方式
    (十一)做大做强推介平台。发挥好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作用,做优做响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上海西郊国展中心江苏名优农产品展销馆、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江苏馆、京东商城江苏农产品馆等,通过设立专台、专柜、专栏,推介江苏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开展“最受消费者喜爱的江苏农产品品牌”、“江苏最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提升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增强消费者对品牌农产品的消费信心,引导生产经营者发展壮大农产品品牌。
    (十二)加大展示展销力度。充分利用农产品推介会、展示展销会、评奖评优活动以及“互联网+”等平台,加大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力度,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美誉度。利用赴欧美、东盟、日韩等境外促销活动,向国际市场推介江苏农产品品牌。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针对不同产品、不同目标市场,搭建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平台,通过建设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利用地方农事和节庆活动等形式,扩大品牌知名度。
    (十三)创新品牌营销模式。引导品牌创建主体大力发展新型营销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生产、经营、消费无缝对接。支持和鼓励品牌创建主体在国内大中城市或大型批发市场、超市等固定场所,建立直营店、专卖店、连锁店,进行专柜专销、直供直销,常年展示和销售江苏品牌农产品。支持品牌创建主体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形成互利共赢格局。
    六、健全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十四)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研究制定江苏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明确纳入目录制度农产品品牌的范围、对象、程序以及动态管理办法,从认证、评优、宣传、推介等方面优先进行政策扶持,定期发布,动态管理。组织专业机构、行业专家等开展农产品品牌评价研究,细化操作规范,组织开展评价,科学反映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水平,并遴选出市场竞争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推出一批标志性的江苏农产品品牌。
    (十五)加大农产品品牌保护力度。对品牌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管控,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适时开展重点专项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维护品牌公信力。加强农产品品牌信用分类管理,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以农产品质量“创牌立信”活动为抓手,督促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强化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自觉维护品牌形象。加强品牌保护和品牌监管,对认定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十六)健全品牌建设服务体系。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邀请国内知名农业品牌专家及农业系统专业人士等,针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等农产品品牌建设负责人、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品牌建设意识,提升品牌培育业务水平。建立“互联网+”农产品品牌信息数据库,实现品牌目录综合管理、品牌声誉及信用、产品质量及溯源等实时监管。鼓励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商标代理、品牌策划、品牌营销以及品牌评价等服务。
    七、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七)构建工作推进机制。省农委建立农产品品牌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负责协调、统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各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组织保障水平。
    (十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整合现有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同时通过提供担保贴息、设立发展基金以及创新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与服务等,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十九)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构筑江苏品牌农产品宣传网络,传播江苏农产品的品牌故事,扩大农产品品牌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相关知识、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提高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社会参与度,营造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叫响一批江苏农产品品牌。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来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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