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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关于组织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7﹞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报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进行了审核。经评审会商,拟确定4个项目作为我市2017年省级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资金(除经贸合作区和入区企业)拟扶持项目,现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与市商务局联系,联系电话:85682317(监察室)、85682323,85682309(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省级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资金(除经贸合作区和入区企业)拟扶持项目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