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目录管理
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7﹞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5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决定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建议将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据此,总局对《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附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再次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5月).docx

2.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2017年5月).docx



工商总局

2017年5月16日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