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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业和信息化部)

(共24项)

项目
编码

地方实施

许可名称

审批层级和
部门

设定依据

依据

类别

审批

对象

备注

D04001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初审

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18日予以修订)第八条: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行政

法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D04002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18日予以修订)第七条: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特别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生产。特别许可办法,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310日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第九条: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的申报、考核程序:一、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向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书”(见附件二);二、各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在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审批(已取得国家其他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进行产品质量考核,只对监控化学品管理要求部分进行考核);……

行政

法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D04003

第二类化学品经营许可

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18日予以修订)第五条: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310日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一条: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经营监控化学品申请表”(见附件四),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经营,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每隔2-3年会同有关部门对被指定单位复查一次。

行政

法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D04004

第二类化学品使用许可

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18日予以修订)第十三条: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

法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D04005

改变第二类化学品使用目的许可

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18日予以修订)第十三条: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与期申报的使用目的相一致;需要改变使用目的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行政

法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D04006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

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日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18日予以修订)第十一条: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行政

法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D04007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许可初审

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

(省)

《农药管理条例》(19975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20011129日修订)第十三条: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08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许可初审

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

(省)

《农药管理条例》(19975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20011129日修订)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09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5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729日予以修订)第十三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10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5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729日予以修订)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等材料。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11

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或药物许可

盐业主管机构

(省)

《盐业管理条例》(199032日国务院令第51号)第十六条:在食盐中添加任何营养强化剂或药物,须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行政

法规

企业

已取消

D04012

食盐准运许可

盐业主管机构

(省)

《食盐专营办法》(1996527日国务院令第197号,2013127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住址准运证。

行政

法规

企业、个人

已取消

D04013

食盐批发许可

盐业主管机构

(省)

《食盐专营办法》(1996527日国务院令第197号,20131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查批准,颁发住址批发许可证,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备案。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14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许可

盐业主管机构

(省)

《盐业管理条例》(199032日国务院令第51号)第八条: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含非制盐企业开发盐资源,下同)必须经省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15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盐业主管机构

(省)

《食盐专营办法》(1996527日国务院令第197号,2013127日予以修改)第五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批。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16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58项: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实施机关: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行政

法规

企业

D04017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

《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9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二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设台(站)审批权限对无线电频率进行指配。

行政

法规

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单位

条例已修改

D04018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初审

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

行政

法规

企业

已取消

D04019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

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市)

《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9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十一条:略

行政

法规

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

条例已修改

D04020

电台呼号指配审批

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

行政

法规

申请电台呼号指配的单位或个人

条例已修改

D04021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

行政

法规

申请实效发射试验的单位

条例已修改

D04022

无线电设备进关核准

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

行政

法规

申请进关无线电设备的单位

条例已修改

D04023

铁矿矿山、有色矿山、稀土深加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省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决定

企业

投资项目目录已修改

D04024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18项:“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决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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