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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创业创新辅导能力提升暨创业辅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
江苏省经信委 www.jseic.gov.cn 日期:2017-06-22 来源: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苏中小综合﹝2017﹞42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 为切实加强创业辅导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高创业辅导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创业创新基地规范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合海尔集团举办“创业创新辅导能力提升暨创业辅导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提升能力、交流经验、集聚资源、促进合作”为目的,结合案例分析和交流考察活动,务实解决创业创新服务的各类问题。 1、国家双创政策解读,国家级示范基地申报要求讲解,各类基地发展经验做法、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2、海尔“人人创客”模式分享; 3、海尔创业创新平台介绍平台型孵化器的创新创业运营模式和创业运营模式; 4、与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海尔硬创小微公司进行交流; 5、实地参观海尔集团,学习海尔创业与创新精神。 二、参加人员及人数 参加人员: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相关人员;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六大片区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参加人数:苏南、苏中各设区市每市4人;苏北各设区市每市5人,其中每市组织六大片区的1名人员参加培训。各市组织的参培人员中,创业创新发展载体服务机构人员不低于75%。 三、培训证书 经参加培训并考评合格者,由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颁发创业辅导师培训证书,统一编号入库,请学员自备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及二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1日-15日(11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岛德爱花园大酒店(青岛市市北区武定路29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承担。 请各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7月6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汇总上报。 联系人:省经信委李淑珍,83205533,13913928363;邮箱:374580837@qq.com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明丰,83673201,18805160058。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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