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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省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省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工作的通知
苏农科〔2017〕15号
2017-07-05

各设区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省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工作,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财〔2017〕2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项目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
    (一)实施内容。到户指导,遴选科技示范户,组织责任农技员与示范户对接,通过开展入户指导、技术咨询、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提高示范户技术水平和发展能力,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促进农业三新技术推广应用;在线服务,借助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农技耘”APP,责任农技员与示范户进行线上互动,通过实时交流、视频诊断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服务。
    (二)实施要求。各地要根据苏农科〔2013〕18号文件精神,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现有硬件设施,全面设立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站(可按产业、区域规模等跨行政村设置),并根据“一村一名责任农技员”遴选农技指导员担任村级农技员。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组织开展好示范户观摩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
    (三)资金用途。1.科技入户补助(示范户补助及《农家致富》手机报40元/户、“五有”乡镇示范基地和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与责任农技员定向技术指导服务费用等);2.各设区市综合服务(项目监管、农技推广法和农技推广服务先进工作者宣传等);3.“农技耘”APP推广应用(其中重点县15个,省级统一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各项经费比例可参考往年做法,也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二、关于省级挂县强农富民工程
    (一)实施内容。挂县单位将科技服务覆盖到对接县所有主导产业上下游各环节;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专家驻村蹲点指导、挂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方式,为农户提供最新农业科技成果。
    (二)实施要求。1.各挂县单位与地方要联合成立项目工作组,挂县单位负责人和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要求共建1个“五统一”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示范站、1个科技示范村、1个科技示范镇;2.挂县单位与对接县确定的每个主攻方向要组建一个项目专家团队,明确团队负责人,对接县相关技术专家达2人以上,重点推广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3.每名驻村(企)专家,对接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组织3场以上的集中观摩培训,树立“挂县强农富民工程XX专家科技服务点”标牌。
    (三)资金用途。物化补贴、专家驻村(企)补贴及绩效考评、宣传推介(占10%,省统一组织宣传服务外包)、校(院)地双方协作推广及成果推介。按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原则,资金比例可在参考往年做法基础上调整优化。
    三、关于省级农业三新工程
    (一)实施内容。2017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重点支持1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各依托单位要根据《江苏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方案》(另行发文),进一步细化年度项目实施重点。
    (二)实施要求
    1.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单位以及首席专家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指导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每个项目均编入相应(相近)产业技术体系,在明确2017-2019年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首席专家要指导每个项目编制本年度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实施内容,确保实现年度考核指标。
    2.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实行单位自查、主管部门现场查验(中期检查)、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日常指导与省里抽查相结合的全程监管机制。各市、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项目的实施指导,并对项目实施管理负责。
    3.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项目须在本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查验(中期检查)和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组织的年度任务考核合格后,及时提供资金审计报告并申请验收。各市、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组织情况及结果以文函形式报省农委科教处。项目单位在江苏省农委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验收材料,办理验收证书。
    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表等材料请从江苏农业网“科技强农富民工程”专栏下载。各地农业科技入户、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市县级)等项目实施方案按苏农财〔2017〕22号文件要求编制并及时报送,省级单位挂县强农富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于6月25日前报送省农委审核。农业三新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单位在省农委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sagri.gov.cn)在线填报,项目所在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要应于6月25日前完成网络审核签字,归口管理部门要于6月27日前在网上完成审核与提交工作,省级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单位在网络系统打印6份,盖章后报省农委。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吴洁(农业科技入户、挂县强农富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联系方式:025-86263814;毕冬梅(农业三新工程),联系方式:025-86263804;邮箱,jssnwkjc@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816室(邮编210036)。
    附件:1.2017年省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单位和资金计划表
    2.2017年省级挂县强农富民工程项目单位和资金计划表
    3.2017年省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程项目单位和资金计划表
    4.2017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单位和资金计划表(分市、县下发)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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