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荟翠
工商总局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

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等工作要求,总局研究制定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现予印发,请结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需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附件:

1、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doc


2、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doc

 

工商总局

2017年7月31日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