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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改造类项目免税确认事项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市经信委转发省经信委关于技术改造类项目免税确认事项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省经信委下发了《关于技术改造类项目免税确认事项不见面审批的通知》(苏经信投资〔201755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申请办理免税确认的企业应登录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系统申报办理,网址为:http://www.jsetc.gov.cn:8080/TTS/,企业应按照省经信委通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并在材料内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如需要补充或更正,应及时通知企业,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黄文明,联系电话:85681272

附件:《关于技术改造类项目免税确认事项不见面审批的通知》(苏经信投资〔2017555号)

 

                                                 2017830

 

 

 

关于技术改造类项目免税确认事项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苏经信投资〔2017555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按照通知要求,技术改造类项目免税确认事项将实行不见面审批,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申请办理技术改造类项目免税确认事项的企业,可通过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系统申报办理。网址为:http://www.jsetc.gov.cn:8080/TTS/

    二、企业在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系统中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免税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的引进设备清单、备案登记证或核准文件(含项目进口设备清单)、引进设备采购合同、引进设备已发货证明、企业真实性承诺(真实性承诺格式见附件),外资企业需同时提供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三、各级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系统中逐级审核上报,县(市、区)、设区市审核时间分别为1个工作日。

四、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经各地经信部门审核上报后,我委将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本着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免税确认书(10个工作日包含各级经信部门审核时间,不包含企业补充提交材料时间),并将免税确认书和引进设备清单寄送至申请企业。

附件:企业真实性承诺模式

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本次申请免税进口的设备,仅用于本公司实施     技术改造项目,生产           产品。

二、本次向江苏省经信委提交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申请免税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如违反海总署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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