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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常州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实施意见(试行)》(常农办发[2017]71号),经企业申报,县区推荐,市级核查及专家评审,下列申报单位符合常州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常州市农业委员会联系。 联系电话:环能处85682227;监督电话:8568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