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7〕118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已经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7]118_2017-08-24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