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国家级 >> 发改委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
第 6 号
为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制定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部长:陈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 2017年9月13日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