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江苏省 >> 财政厅 |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财规〔2017〕21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科委):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等有关要求,省财政厅设立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1日 |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