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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
发改环资〔2016〕2849号
发布时间: 2017-10-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建设局)、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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