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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2017-10-17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组织推动、政策引导支持、典型示范带动等多种措施,有力推动了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互联网+”驱动现代农业创新发展,加快提升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1、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县
    (1)已建立农业电子商务工作领导机构、协调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促进本地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落实具体扶持政策,推进措施扎实有力。
    (2)已建立电子商务园区、特产馆、综合性电子商务网站、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等支撑农业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的平台载体。
    (3)组织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实用技能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人数在1000人以上。
    (4)以县域为单元,大力发展农林牧渔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旅游农业等农业电子商务,年度网络营销额达8亿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示范县包括县级市、涉农区,全省5个左右。
    2、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乡镇
    (1)农业特色产业规模较大、优势明显,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引导管理服务工作,已引入物流快递、营销策划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相关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3)乡镇内拥有农业特色产业活跃网站(网店)50家以上,农产品电子商务年营销额达2000万元以上。
    全省20个左右。
    3、江苏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
    (1)积极开展“一村一品一店”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农业特色产业相对集中连片,产品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较强,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
    (2)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光纤到村,物流快递收发点固定,拥有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
    (3)村内有一批农户分别开展或通过搭建的统一平台开展特色产品网上营销,年营销额达500万元以上。
    全省100个左右。
    4、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单位
    (1)建立农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情况良好。
    (2)建立相对完善的质量控制、商品配送、信用管理、售后服务等机制,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条件。
    (3)农业电子商务年营销额:农业企业500万元以上(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30万元以上。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全省50个左右。
    (二)智能农业示范基地
    1、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县
    (1)农业信息化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完善,设立农业信息化建设扶持资金,且近三年每年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推进措施扎实有力。
    (2)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在园艺、畜牧、水产、大田种植等生产领域及农产品质量管控、指挥调度等方面建成10个以上典型案例。
    (3)在节本增效方面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
    示范县包括县级市、涉农区,全省5个左右。
    2、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园区
    (1)农业生产过程中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覆盖园区30%以上面积。
    (2)园区智能化生产水平较高,可实时监测农(畜)产品生产环境因子或作物本体生育参数,并通过智能决策系统实现预警预报,远程控制2种以上自动化机电设备(如灌溉设备、遮阳网、风机、湿帘、增氧机等),调控作物(畜禽)生长环境。
    (3)应用成效明显,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节约劳动用工30%以上,单位面积产出率、生产效益均提高10%以上,减少投入品使用10%左右。
    (4)智能化生产技术成熟、投入适中,设备操作简便,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
    全省20个左右。
    3、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单位
    (1)积极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覆盖面积达50%以上;或生产农业物联网相关智能化设备,推广应用面积达2000亩以上;或建立农业物联网生产加工在线服务及综合性智能农业服务平台。
    (2)经济效益明显,节约劳动用工30%以上,生产效益提升10%以上。
    (3)技术成熟实用,可复制、易推广。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含农业物联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全省50个左右。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受理各类主体提出的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推荐意见(附申报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市农委。
    (二)各设区市农委要按照统筹把握、择优推荐的原则,对所辖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意见和排序以文件形式报省农委。
    (三)省农委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议名单,经江苏农业网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委审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设区市农委要强化部署安排,做好指导工作,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明确任务和责任,督促申报主体及时准备申报材料,客观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做好择优推荐。各地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筛选,真正将基础条件好、实施成效明显、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地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设区市农委确保于10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连同有关辅证材料(一式三份)报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稿。申报书电子版可从“江苏农业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魏祥帅
    联系电话:025-86263613
    电子邮箱:weixs@jsagri.gov.cn
    邮寄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1615室
    邮政编码:210036
    附件: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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