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信培训〔2017〕330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力度,现将《关于加快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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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关于加快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
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深入推进工业经济“三位一体”发展战略,打造常州智能制造名城,充分发挥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条件和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和条件
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常州市工业企业引进;
2.引进人才在工业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具体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等;
3.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
4.引进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没有享受过“龙城英才计划”其它人才政策的支持。
资助政策
1.引进人才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年内购买位于常州市区8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2.对引进年薪50-100万元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的工业企业,给予引进单位每年5万元引才资助,连续3年;对引进年薪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的工业企业,给予引进单位每年10万元引才资助,连续3年。
二、申请、确定程序
1.由引才企业在与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19-85681209)。
需提交的材料:
(1)《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2)引进人才身份证件复印件;
(3)引进人才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复印件,或者是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引进人才任职文件;
(5)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签订劳动合同时起至申报时,且超过连续12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纳税凭证;
(7)引才企业的银行账号。
2.市经信委进行材料审核。
3.提交市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4.公示并下发文件。
三、政策兑现
1.购房补贴:由人才本人按《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购房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到市房管局申领。
2.引才资助:由市经信委通知领取。
四、其他事项
1.引才单位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2.引进人才须在市人才办发文确认后2年内提出购房补贴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3.人才在资助期内离职的,终止资助。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规定处理。
4.溧阳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
5.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人才适用本《办法》。
6.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附件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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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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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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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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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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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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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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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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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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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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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第 年申报引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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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资助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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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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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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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护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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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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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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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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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前连续
12个月累计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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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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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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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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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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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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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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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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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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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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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本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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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附本人情况完全属实。
人才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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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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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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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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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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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信培训[2017]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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