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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14000677/2017-0069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 江苏省财政厅 /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17-12-28
信息名称  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旅游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3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执行该《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1.《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旅游业具有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带动面广的显著特征,与110多个行业关联,可谓“一业兴、百业旺”。2016930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旅游业发展大会上明确提出,要把江苏建成为“国内领先的旅游强省和国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的奋斗目标。2016年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迈上万亿元新台阶,达10263.5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旅游产业融合作用和综合效益的彰显,使其成为江苏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重要内生驱动力。

  目前,全省旅游业发展逐渐呈现出融合化、市场化、全域化的特征。为进一步推动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增强旅游业的产业融合作用,迫切需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加快推进全省旅游业的质量提升与转型升级,推动全省各区域旅游经济的协调发展。

  2.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什么?

  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设立,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支持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

  3.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是什么?

  专项资金遵循“政府引导、突出重点、方式灵活、规范监管”的原则。

  (1)政府引导。旅游业发展的投入主体是旅游企业,通过省级专项资金的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

  (2)突出重点。根据国家和省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旅游工作部署,确定专项资金扶持重点,着力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及旅游新业态发展。

  (3)方式灵活。依据不同的项目需求,采用无偿和有偿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运用奖励、补助、贷款贴息和债权基金、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不同类型项目建设。

  (4)规范监管。从项目申报入手,建立公开申报、审核推荐、合规审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项目监管机制,确保支持项目有序推进、绩效显著。

  4.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是什么?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采取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无偿扶持,由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市县审核推荐,省级择优选取,采取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有偿扶持,通过引入银行、担保、投资基金等第三方,采取债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市场化的扶持方式。

  5.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是什么?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形象推广和旅游人才培养;引导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旅游新业态、旅游风情小镇、重点旅游商品研发和销售、有突出贡献的旅行社企业等。

  6.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专项资金支持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旅游咨询中心(点)、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及运行维护,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交通标识、景区内旅游导览系统、旅游停车场、旅游应急救助等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及区域性旅游规划编制,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研究,智慧旅游示范项目等。

      7.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旅游形象推广包括哪些内容?

  专项资金支持的旅游形象推广包括:省旅游局自主实施的境内外旅游宣传促销和符合条件的省、市、县(市)联合投放旅游广告等。

  (1)对符合条件的省、市、县(市)联合投放旅游广告,专项资金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按不超过实际发生广告费用的30%40%50%予以补助。

  (2)对参加省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内外各种旅游展览、推介活动的省内旅游企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对其发生的展台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3)对经省政府批准的,由省旅游局主办或与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节庆和主题推介活动,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8.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如何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1)专项资金对列入省级以上旅游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择优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

  (2)通过安排省级旅游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帮助旅游企业筹集项目将设资金,化解旅游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3)通过安排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运用市场化手段,以债权投资的方式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建设。

  9.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如何支持旅行社发展?

  专项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旅行社企业,即年度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旅行社给予适当奖励,实行以奖代补。省旅游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推荐的旅行社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确定排名顺序。

  10.如何申请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无偿补助部分项目资金?

  每年年底前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公开发布下一年度无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市、县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初审并联合行文上报。省属企业(单位)直接向省旅游局、财政厅申报。

  11.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无偿补助部分项目资金如何确定?

  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评审、会商、公示、批复下达。无偿补助资金涉企项目,全部录入财政涉企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审验,避免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资金。

  (1)形式审查。包括申请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申报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提交承诺书等。

  (2)评审。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拟定项目评审方案,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审计。

  (3)会商。省旅游局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提出年度项目安排意见,会商省财政厅确定。

  (4)公示。根据会商结果,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分别上网公示通过审核的项目,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12.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如何申报?如何立项支持?

  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实行动态申报,由市县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每年初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印发的申报通知要求推荐申报。生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市县申报的旅游产业基金项目进行会审,依据会审结果,把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且符合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推荐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确定项目并投放基金。

  13.旅游业融资担保项目如何申报?

  旅游业融资担保项目实行动态申报,由市县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每年初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印发的申报通知要求,把具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推荐给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公司。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公司对市县推荐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予以担保,同时协调相关合作银行予以贷款支持。

  14.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发生变更情况怎么办?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项目内容,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应当报省财政厅、省旅游局会商批准。

  15.如何开展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1)各市、县旅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2)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结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6.如何开展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省旅游局具体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示范效应等。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分配、年度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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