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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


信息名称:常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36/2017-00061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标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质监发〔2017〕169号 发布机构:常州质监局
产生日期:2017-12-08 发布日期:2017-12-2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17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常质监发〔2017〕169号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常质监发〔2017〕169号
常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常州市范围内所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获证或换证的企业除外)。

  二、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结束。

  具体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30日,企业自查填表上报阶段;

  2、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20日,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审查阶段;

  3、2018年1月23日至1月30日,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总结上报阶段。

  三、递交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含附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3份(可在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站中http://www.czqt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4、市级以上法定检(测)验机构对获证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3份;

  5、主要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3份;

  6、涉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需提交其它相关许可证复印件3份。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检查程序

  1、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提交《自查报告》等相关审查材料。

  2、年度监督检查采用企业自查为主、辖市(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抽查为辅的方式,企业应对照各项要求,如实填写自查报告。

  3、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督促辖区内获证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从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中抽取10%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核查。

  4、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材料核查、现场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企业发放《获证企业年度审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并进行核查、验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后续处理。

  5、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上报的《年度自查报告》作出相应的审查结论,汇总整理后于2018年1月30日前向市质监局上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6、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发还企业生产许可证附件及《年度自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对获证企业日常监督管理,打击无证生产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对获证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发现存在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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