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海关口岸
海关稽查常见热点问题“一网打尽”


来源 / 厦门海关12360热线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如来源标注有误请告知删除。




摘要:海关总署令第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但小编发现,许多中小企业对海关稽查还很陌生,一听海关要下企业或下厂稽查就担心企业是否违法了。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有关海关稽查的常见热点问题,希望能给企业了解海关稽查带来帮助。




1、什么是海关稽查?


海关稽查是国际通行的海关监管制度,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海关对哪些企业实施稽查?


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1)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2)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3)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4)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5)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6)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收发货人;

(7)其他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



3、被海关稽查,是企业违法了吗?


海关稽查与接受申报、实施查验一样是海关对进出口企业的正面监管活动,海关对企业实施稽查并不意味着被稽查企业违法,是一种常规的海关监管手段。


实际上,海关稽查既是海关依法履行的监管职责,又是对企业进出口行为的体检,有利于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从而更合规高效地从事进出口活动,企业应消除不必要的顾虑,以平常心对待。


4、被稽查企业会提前得到通知吗?


分两种情况:


(1)通知稽查: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向被稽查人制发《海关稽查通知书》。

(2)径行稽查:在被稽查人有重大违法嫌疑,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进出口货物可能被转移、隐匿、毁弃等紧急情况下,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但仍应当在开始实施稽查时向被稽查人制发《海关稽查通知书》。


上述两种情况均会制发《海关稽查通知书》。



5、如何辨别稽查人员是不是真正的海关工作人员?


海关工作人员开展稽查会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1)穿海关制服;

(2)出示海关稽查证;

(3)发出加盖海关公章的《海关稽查通知书》;              

(4)发出加盖海关公章的《海关工作人员外出执法廉政纪律告知和反馈表》。

 


6、海关实施稽查时拥有哪些职权?


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行使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查封、扣押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查封、扣押有关进出口货物等职权。

 


7、企业应如何配合海关工作?


一是应当依法设置、编制和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应当编制和保管能够反映真实进出口活动的原始单证和记录等资料。


二是依法接受海关稽查,根据《海关稽查通知书》的稽查范围和内容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三是配合海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海关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或者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清点账簿、打开货物存放场所、搬移货物或者开启货物包装。

 


8、企业可以提供电子资料替代纸质资料吗?


为减轻企业负担,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被稽查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向海关提供记账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9、怎么知道稽查结果呢?


稽查组发现被稽查人涉嫌违法或者少征、漏征税款的,会书面征求被稽查人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稽查组。


最后,海关将根据稽查情况和企业反馈意见,最终形成《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10、听说新出台了主动披露制度,什么是主动披露?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如实报告海关尚未掌握的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海关可以认定有关企业、单位主动披露。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报告前海关已经掌握违法线索的;

 (2)报告前海关已经通知被稽查人实施稽查的;

 (3)报告内容严重失实或者隐瞒其他违法行为的。


主动披露制度主要目的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检查,形成企业自律、主动报告、主动纠错的诚信驱动机制,将海关与企业由过去单纯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合作共赢关系,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提升海关执法效能。


11、能否介绍一下主动披露制度会给企业具体带来哪些好处呢?


一是企业实现自我纠错的有效途径。主动披露制度框架下,海关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自查主动发现并报告问题,这为出现问题的企业提供了一个主动纠错的机会,将有效提升企业自律管理能力,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是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海关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减免税款滞纳金。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


我们鼓励广大进出口企业、单位积极开展主动披露,切实享受到该制度带来的政策红利。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