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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定义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根据发改〔2016〕第34号,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条件及可享受的优惠如下: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条件


①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②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③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④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⑤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①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执行。

经海关确认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按有关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放置在其异地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使用。

②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高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工作,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

③国家支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研发任务。


以上仅供参考,以当在政府的红头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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