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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8-00042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8)9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产生日期:2018-01-22 发布日期:2018-01-2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常人社发(2018)9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才办、人社局,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苏政办发〔2017〕4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苏政办发〔2017〕4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精神,现制定《“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弘扬工匠精神,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为抓手,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全力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技能领军人才培养为重点,带动各等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到2020年,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使用效能明显增强,产教深度融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

——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加快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选拔,三年内组织300名高级技师参加研修,评估认定一批企业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逐步形成“高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大师”金字塔型技能领军人才梯次层级。培养选拔30名具有绝技绝活、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领军人才。

——技能人才规模持续扩大。到2020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5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1200人以上,继续位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招收学徒2000名以上。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0万人次以上,组织3万名职工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技能竞赛机制不断完善。构建技能人才成长长效机制,以世界技能大赛为目标,大力实施“青苗计划”,广泛开展校园技能竞赛活动,选拔一批种子选手。完善市-辖市区-行业企业三级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市级竞赛30场以上,全面提升职业技能竞赛规模和质量,进一步优化技能竞赛专业服务团队。

——培养载体布局更为合理。加快推进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建设集技工教育、培训实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实训基地。围绕产业需求,重点建设一批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形成以综合公共实训基地为主、专项公共实训基地为补充的公共实训基地网络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

1. 培养选拔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置首席技师职位。支持拥有一技之长、追求精益求精的技能专家领衔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传授技艺特长和绝技绝活。支持企业技能专家领衔主持技术革新、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生产流程等技能项目。着力在技能水平高超、理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勤于传授技艺、善于带领团队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技能领军人才。

2. 建立高级技师研修制度。每年选派一批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富有创新潜力的企业一线优秀高级技师和技工院校教学名师参加研修,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方法;鼓励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着力提升高级技师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根据我市十大产业链需求情况,每年组织100名高级技师参加紧缺职业(工种)高级研修班,为培养技能领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人才支撑。

3. 加快引进技能领军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领军型技能人才,将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获得者纳入我市引进海内外精英人才目录,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对企业引进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高级技师及乡土高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单位给予10万元引才资助。

(二)技能就业促进工程

1.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就业培训制度。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普惠制度。对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参加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推动以“职业培训包”为主要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职业(技工)院校研究和开发“职业培训包”,突出就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就地就业和向非农产业、城镇有序转移。

2. 推动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推动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使学徒制培养成为促进技能就业的新路径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企业结合生产岗位实际与院校联合制定学徒培养计划,院校加强学徒教学过程管理,政府完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学徒既学到专业理论知识,又通过师傅的“传、帮、带”学到岗位技能和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养成本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给予每人4000-6000元培训补贴。

(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工程

1. 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引导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制定技能人才培训规划,鼓励企业用足企教经费开展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利用脱产培训、工学交替、学徒制培养、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组织职业(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培养项目,每年有计划地选择紧缺职业(工种)开展“培训、鉴定、竞赛”三位一体专项培训,提升职工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全市每年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万人次以上。

2. 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政策。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和职业(工种)需求动态,及时完善和发布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培养目录。完善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服务机制,鼓励企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对企业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 1200元、2000元和3000元培训补贴。全市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

3. 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激励制度。按照“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原则,鼓励企业在工资待遇、分配奖励、企业年金、医疗保险等方面向技能人才倾斜,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渠道,调动技能人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对到企业工作的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确定待遇。对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办法。

(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程

1. 大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大政府对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推动力度,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推动和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企业岗位实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完善“一企一策”、“一岗一策”评价模式,突破身份、学历、资历限制,积极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扩大企业评价自主权。每年组织1万名职工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2. 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动态管理制度。在评估认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的认定办法,开展示范单位动态考核评估工作。对工作业绩、工作质量、政策保障和培养规划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促进示范单位健全管理、规范运行,提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水平。指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长效机制,与企业激励机制相衔接,建立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长期规划。

(五)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工程

1. 加快推进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加快建设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工程,规划建立企业实践区,引进企业,为学生实践锻炼提供真实的生产环境,为企业提供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平台,为各类培训提供高质量的技能实训,为各类技能竞赛提供优质服务。承办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承担国家、省竞赛集训任务,打造“全开放、多功能、综合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2. 建设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完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依托职业(技工)院校、行业及大型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做好顶层设计,重点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和其他新兴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在产业集聚区层面重点建设一批特色型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技术先进、面向社会开放、运行机制高效,具有我市产业特色的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网络体系。

3. 提高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质量。开展工作室运行情况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重点围绕工作室制度建设、工作规划落实、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成效进行考核,促进工作室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带头人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攻关和“传、帮、带”活动,着力提高工作室运行质量。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在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作用和技能大师引领作用,鼓励技能大师进校园,校企双方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实训项目研修交流、技术攻关等活动。

(六)职业技能竞赛选才工程

1.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以服务社会、服务企业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形成以常州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为龙头,辖市区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为补充的竞赛体系。鼓励职业(技工)院校广泛开展校园技能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目的。创新办赛方法,将“比赛、观摩、展示、体验”融为一体,每年组织市级职业技能竞赛12场以上,对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成绩优秀者,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根据竞赛类别和参赛人数,对前3-6名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 加强技能竞赛规范管理。完善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竞赛类别的划分原则、工作职责、竞赛程序和奖励办法。完善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管理办法为依据,结合我市特点,调整竞赛分级分类管理、竞赛备案、组织实施、技术管理、活动程序、表彰激励等。根据我市技能优势项目,强化资源整合与改革创新,积极争取世界技能大赛相关竞赛工种集训基地落户常州。

3. 加强技能竞赛选手培养。大力实施“青苗计划”,建立选手信息库,集聚优秀选手,挖掘潜力选手。从企业优秀技能人才、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以及职业(技工)院校在校生中,选拔一批青年选手组成“青苗”班,培养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种子选手,选拔实力强劲的优秀选手代表常州参赛。优化教练、裁判员和专家等技能竞赛专业服务团队,为参加省赛、国赛及世赛的常州选手开展系统集训和指导,有效提升我市参赛团队的整体水平。

(七)历史经典产业技艺技能振兴工程

1. 加强历史经典产业技艺技能传承培养。维护和弘扬传统技艺技能所凝聚的精神追求和蕴含的文化元素,造就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历史经典产业技艺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一批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常州乡土“三带”名人、能手和新秀。不断扩大传统技艺技能的传承,搭建“名师带徒”平台,建立大师工作室、传承基地、传习中心,深入开展师徒结对、技艺传承活动。探索现代学院培养传统技艺技能人才新模式,通过组建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开发职业技能鉴定方案等创新方式,在技工院校开设“常州传统工艺技能传承”特色专业,构建长效育人机制、推广传统工艺文化。

2. 深入挖掘历史经典产业内涵。采取“品牌、品质、品性”战略,大力提升历史经典产业质量和效益,坚持市场化发展道路,不断激发历史经典产业发展内在动力。推进传统技艺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成果与市场对接,用好江苏产品万里行、江苏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等平台,积极参与江苏乡土人才“三带”成果展示会和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等活动,鼓励大型内外贸企业携手传统技艺技能人才开拓产品国内国际市场。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乡土人才+互联网”行动,发展电子商务,拓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着力打造一批历史经典产业示范基地,加强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带动群众创业增收,使历史经典产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八)技工院校内涵提升工程

1. 加强教师能力建设。通过选派教师参加师资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和企业实践、参与教学资源和企业项目开发、开展校际间教学观摩和研讨交流、承担课题研究等多种途径,加快提升技工院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支持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和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不断充实教师队伍。评估认定一批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

2. 加快专业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技工院校专业结构,根据企业岗位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对于连续三年不开班以及明显滞后于市场需求的专业,经认定后予以撤销。大力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活动,采取院校创建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过程与实效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办法,发动技工院校教师广泛参加。突出技工教育自身特色,重点围绕技工教育优势专业,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创立技工院校良好的社会品牌。

3. 推动校企深度融合。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健全校企合作机制,创新校企合作模式。组建市技工教育集团,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实施“订单培养”、“冠名班”、“学徒制班”、“师资互通”等方式促进校企紧密合作,实现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引企入校,把企业生产车间建在学校,采用“课堂教学+校内模拟工厂”的培训模式培养学生。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参与企业生产过程,提升教师技能水平。学校设立流动岗位,让更多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导师给学生授课,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发编写教材,将教学理论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学到更贴近企业生产实际的知识和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及行业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加快推进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多方面投入。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扶持力度,重点保障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高级技师研修、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项目等经费投入。支持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落实企教经费重点用于职工技能培训。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目标考核。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市区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对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工作推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技能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宣传,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将“行行出状元”的理念播撒到全社会,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成为时代风尚,努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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