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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 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把天宁建成全市高端人才集聚程度最高的现代化城区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省《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现就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落实人才扶持政策,增强引才聚才的虹吸效应

海内外精英人才

? 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重点引进支持处于国际产业和科技发展前沿、世界一流的海内外精英人才。对引进世界一流的海内外精英人才(见附件)来我区设立科研院所、领办创办重大人才企业、创新创业,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给予最高1亿元的特别支持,给予团队排名前3名的人员各30万元购房补贴。

? 自主申报两院院士和国家“千人(万人)计划”。符合两院院士、国家“千人(万人)计划”申报条件,并由我区推荐申报,完成项目申报后,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工作补贴,完成项目答辩后,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工作补贴;入选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区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配套奖励。

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

 ?自主申报省“双创计划”和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完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围绕全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引进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领域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符合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申报条件,由我区推荐申报,完成项目申报后,给予每个项目2万元工作补贴,完成项目答辩后,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工作补贴;入选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区级财政再给予100万元、5万元配套奖励。从我区申报并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在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万元、0.6万元资助。

? 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对入选“龙城英才计划”的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给予100-30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股权加债权支持,并给予3年内总计16.2万元创业场所和住所的租金补贴;对发展比较迅速、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150万元激励性资助;对首次年开票销售超5000万元的创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年开票销售超2000万元的创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在入选“龙城英才计划”5年内,创业企业累计开票销售超5000万元,领军人才本人在天宁购房的给予房价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房补贴。

? 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突出科技项目与人才项目协同发力,依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给予80-100万元资助。依托科技支撑项目,大力引进全职的领军型创新人才,给予40-60万元资助。积极打造“星期日工程师”的升级版,全方位对接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力柔性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给予20-40万元资助。

现代服务业人才

? 加强高端金融人才的引进力度。对总部设在天宁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高管或年薪30万元以上博士研究生,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15万元引才资助。对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单位,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引才资助。对新设立的此类单位,两年内引进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建造师以及其他年薪20万元以上的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引才资助。对重点旅游领军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引才资助。对重点涉旅企业或集团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高管,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引才资助。

?大力建设高端服务业人才集聚区(楼宇)。鼓励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行业高度集中、产业特色明显、专业配套完善的高端服务业人才园区建设,对于发展较好、税收达到一定规模的高端服务业人才集聚区(楼宇)给予10-50万元奖励。

高端经营管理人才

 ? 激发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战略创新意识。对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年薪50-100万元,3年内给予共计3万元生活补贴,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引才企业15万元资助;年薪100万元以上,3年内给予共计6万元生活补贴,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引才企业30万元资助。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经费视同利润考核,新招录高层次人才薪酬不纳入企业当年和次年薪酬总额。

现代农业人才

?重点围绕我区高效特色农业,引进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高级农艺师以上人才,3年内给予共计4.5万元生活补贴,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产业紧缺人才

 ?鼓励支持我区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产业紧缺人才,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才,3年内给予共计4.5万元生活补贴,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给予企业6万元引才资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双一流”、“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理工类等硕士研究生以及《泰晤士报》前400强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3年内给予共计3万元生活补贴,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赋予星级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自主权,对引进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优秀人才,不设学历、职称等限制,3年内按名额给予共计3万元生活补贴,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按名额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的股权激励等,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技能人才

? 弘扬工匠精神,引进培育一批本地产业、企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对企业引进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3年内给予共计4.5万元生活补贴,给予企业10万元引才资助。企业引进现代制造业急需的高级技师,3年内给予共计3万元生活补贴,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社会事业人才

? 引进教育人才。推动我区教育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加快中小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育人才队伍。中小学引进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身份的校长,给予30万元研究经费, 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给予2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教育专业重点学科博士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 引进卫计人才。深化卫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大力调整和优化卫计人才结构,重点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和极具发展潜力的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对医院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团队),给予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0-10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正高职称、教育部“985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引进社会工作人才。以增强社区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提高居民满意度为目标,加快引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社工督导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20万元购房补贴。对知名社工成立服务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政府优先购买。

? 引进宣传文化人才。对引进的文艺名家、高端文化人才, 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20-50万元购房补贴。

乡土人才

? 高度重视“乡土人才”的培育和选拔工作。重点突出本土成长、掌握绝技绝活、实践能力过人的“土专家”“田秀才”。对认定为“三带”名人、“三带”能手和“三带”新秀,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的奖励。

党政人才

? 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强、精通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对重点培养的党政人才每年安排业务培训;入选期间可享受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待遇;年度考核优先推荐为优秀等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科级后备人才库,优先提拔使用。探索专业岗位非公务员、事业身份紧缺人才聘任制度,聘任人员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为人才事业提供永续动力

1推进十大人才工程

夯实天宁人才工作基础。紧盯《“才富天宁”天宁区人才工作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相关目标任务,抓好创新创业、高技能、企业经营管理、党政、金融、社会工作、文化专业、教育专业、卫计专业、农村实用十大人才工程。织密人才工作组织网络,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加大人才工程推进力度,常态化地开展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等工作,不断提升各行各业精英人才量级。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领导小组和牵头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督办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并将人才工作纳入全区考核。加大资金保障,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工作,各级各部门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工作。

2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  

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从各类人才中评选10-20名“才富天宁英才”,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3建立“天宁人才云平台”

实现人才资源共管共享。建立天宁区人才的大数据平台,将我区入选国家、省、市、区各类人才计划、获得各项技能大赛名次、受到各种专业表彰的人才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多部门人才信息共享,为进一步动态掌握人才家底、摸排人才核心需求、开展人力资源分析研究等夯实基础。

4建立全社会引才荐才机制

丰富招才引智渠道。加强招商和招才联动,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引才活动。建立长期性的招才引智管道,不断完善充实我区招才信息库。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在引才中的作用,对推荐符合我区发展急需的人才,经认定落户后给予引荐机构0.2-10万元的引才奖励。

创优爱才生态环境,共建人才成就事业的福地

关心人才生活彰显爱才之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逐步建设“专家楼”、“人才公寓”,让人才实现“拎包即住”。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按常州市民待遇安排入学,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一事一议安排。加快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满足高层次人才对国际化教育的需求。开辟绿色通道方便人才看病就医,定期组织人才体检,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家庭医生制度,安排突出人才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疗养,让人才在天宁身心更加愉悦。

支持人才发展发挥育才之力。借力人力资源产业园等专业人才评估机构,运用现代技术科学筛选评判人才,依托高效的人才评估体系助力人才发现培养。建立区领导联系人才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关心人才成长。用好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政府部门熟悉政策、社会组织专业技能强的优势支持人才发展。增加常州市天宁区高层次人才协会的凝聚力,吸引更多人才参加协会活动,加强人才间的横向交流。组织各类人才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才能力水平。加大优秀人才先进事迹、突出业绩的宣传力度,每年从全区推选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企业予以表彰,并给予2-5万元的奖励,积极营造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留住人才的社会氛围。

发掘人才优势倡导用才之长。加强人才工作与组织、统战工作的联动,推进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吸纳,支持各类人才担任社会职务,发挥人才专业优势,更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畅通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聘请有影响力的专家人才担任党委政府的决策咨询顾问,重大问题主动听取相关专业人才意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的原则执行;同一人才享受本政策不同条款时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市级政策有支持的,按照“补差”原则执行。区级人才扶持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

本意见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海内外精英人才目录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海内外精英人才目录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

  3.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4.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6.担任世界500强企业的高管或技术总监

  7.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5)、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3)

  8.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5)、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3)

  9.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5)、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3)

  10.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组长且通过验收;

  11.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1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获得者

  13.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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