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申报通知 >> 江苏省 >> 其他 |
第二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开始申报啦! |
第二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开始申报啦!
奖项设置 第二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授予获奖人员 “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颁发获奖证书,每人奖励10万元,获奖人员不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申报条件 实际居住在本省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数量多、质量高、布局合理。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近5年内申报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及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
以下人员不可以申报 已获得过省专利发明人奖,且之后无新的符合上述第四项中所述专利的,不得申报; 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得申报,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申报。
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发明人奖,应填报《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报人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履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当由申报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额、出口额等经济指标,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单位相应纳税证明或者纳税凭证复印件;如有专利许可、转让、出资或者融资等情形的,应当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证明,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4、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的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申报方式 申报省专利发明人奖采取单位推荐或院士推荐的方式。 单位推荐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包含市属、民办高校); 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总工会、省级行业协会或者学会负责本领域或者本行业的推荐; 部、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单位推荐实行限额,超指标推荐的不予受理。 院士推荐 申报人可由所属学科或者领域的2位或者2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合推荐,每位院士只能推荐1名。当推荐的申报人出现异议时,推荐院士有责任协助处理。进行获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院士姓名。
申报程序 1、职务发明人须由所在单位内部筛选,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按照申报途径上报至推荐单位或院士;非职务发明人可向推荐单位或院士自荐。 2、各推荐单位或院士按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和密码(院士请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索取账号和密码),登录 “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平台”(http://221.226.179.229:8034/),自行建立子账号分配给申报人。申报人凭借推荐单位或院士分配的子账号登录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并上传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并在线提交审核。 用A4纸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签署信用承诺书,连同证明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或者推荐院士; 3、推荐单位或院士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在线填报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后,出具推荐函1份,并写明推荐理由,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者院士亲笔签名,与推荐单位公示结果以及2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时限 申报系统关网时间:2018年4月30日24:00; 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5月5日止(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1902室; 邮编: 210008。
联系我们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赵丹丹 025-83279980 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中心 张 慧 025-83236231 技术支持 张恺伟 025-83236237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