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常州市 >> 常州经开区
常州经开区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 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政策

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

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打造创新引领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制订以下政策:

一、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1.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建设。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2.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的,奖励30万元。

二、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

3.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国标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知识产权省标绩效考评优秀、合格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市级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首次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奖励5000元。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较高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当年企业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且未获得国家经费支持的,奖励1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的,分别奖励5万元、1万元(对同一企业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5.鼓励企业产学研合作。对产学研合作活动进行补助,支持由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组织的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活动方案经区科技局认定后,给予活动支出经费(不包括参会企业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30%的补助,一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补助,企业参加管委会当年组织的产学研对接活动,签署合作协议并经确认的,每项奖励2000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万元。企业在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产学研活动中与高校院所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按截至项目完成之日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一项目只补助一次,已享受市级产学研项目补助的按差额补助。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6.鼓励专利发明创造。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权利人1万元;当年获得的PCT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PCT专利已获国内发明专利奖励的,每件补足至2万元);当年授权的各类专利,每满10件奖励权利人1万元,每满30件奖励权利人3.5万元,达到60件以上(含60件)奖励权利人9万元(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60%);当年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每满30件奖励权利人6万元,达到100件以上(含100件)奖励权利人20万元。其中各类授权专利不重复奖励,专利授权的奖励经费不超过申请人(权利人)当年实际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奖励经费不超过权利人当年实际缴纳的专利年费总额。

7.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做大做强。服务机构须在经开区内注册(或在常州市注册并在经开区有分支机构),当年代理本区范围内专利申请达到200件以上、代理专利授权达到100件以上、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达到60件以上的,奖励2万元;当年代理专利申请达到400件以上、代理专利授权达到200件以上、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20件以上的,奖励5万元;当年代理专利申请达到600件以上、代理专利授权达到300件以上、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80件以上的,奖励8万元。

四、推进全社会科技进步

8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等)、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和个人,按国家、省奖励额度的50%给予相应奖励;当年获得常州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五、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计划

9围绕全区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定期发布区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支持方式采取前期支持和后补助两种形式。

10由区科技局组织推荐并获省级以上科技经费扶持的项目,且上级申报通知文件或项目合同明确要求匹配金额及比例的,区财政按照上级无偿拨款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匹配,单笔匹配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匹配经费包括区财政对该项目已立项支持的科技经费。

六、其他

11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同一事项不重复支持,与经开区其它支持政策不重复享受;获得上级政策支持的企业和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和“不足部分补差”的原则执行。

12《常州经开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科技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13本政策由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