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常州市 >> 钟楼区
关于印发《钟楼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18-0005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政府办: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钟政发〔2018〕10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2018-03-19 发布日期:2018-03-21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钟楼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钟政发〔2018〕10号
关于印发《钟楼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钟楼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楼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

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优化产业发展要素资源配置,激励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按照“两聚一高”总体要求,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占销售比重等为主要评价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推动我区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基本原则

——绩效优先。建立以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制度,对企业发展绩效作出客观评价。

——客观公正。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办法,注重制度规范,体现公平公正。企业综合评价数据来源真实可靠,评价办法科学合理,差别化政策依法依规。

——板块为主。建立区、板块两级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各板块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产业特色,循序渐进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和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分类施策。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根据不同板块、行业特点,分类指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要素向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十大产业链,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正向引导为主,推动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集聚。落实反向倒逼措施,倒逼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退出、低效企业转型。

(三)主要目标

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完成对全区所有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数据信息归集全覆盖。

第二阶段,2020年底前完成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全部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全覆盖,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业精准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产业政策引导机制基本完善,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合理开展综合评价

1. 建立综合评价制度。从质量效益、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贡献等多个维度,构建“6+X”指标体系,加快建立起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6”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占销售比重等6项核心指标“X”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品牌商标等体现企业竞争力的加分指标以及安全事故环保违法扣分指标。

2. 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坚持绩效为先,合理设置各项指标权重,既要充分体现优质企业与低效企业的差距,又要避免单项指标权重过大而影响综合评价结果,也要避免短期波动对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产生过大影响。各项评价指标的基准值和指标权重的设定,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每年实施动态调整。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占销售比重等6项指标为重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占销售比重等6项指标为重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占销售比重等6项指标为重点的评价指标体系。

3. 科学分档归类。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将企业分为“4+T”类,“4”即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B类为鼓励提升类,是指经营效益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C类为监管调控类,是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D类为落后整治类,是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T”类为新投产或初创期内的企业以及水、电、气资源要素供给企业等暂不适合评价分类的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原则上每一年度进行一次,按评价得分调整上年度分类。

(二)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1. 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社、建设、商务、市场监管、安监、房管、统计、金融办、环保局、规划、国土、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推动国家和省、市明确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出台相关差别化政策措施。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指导开发区、镇、各街道制定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综合政策措施。把评价结果作为产业政策引导、招商引资、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重点围绕运用差别化用能(用电、用气、用热等)和水资源、水价政策及交费方式,用地保障、信贷政策、财税政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管理等方面,在上一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授权下,制定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资源配置政策、操作细则,着力实现要素资源合理、优质、高效配置。

2. 建立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机制。开发区、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基于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对A类企业,在政策扶持、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B类企业,在政策扶持、要素资源需求上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对C类企业,指导企业制定具体提升计划,加快转型提升。对D类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法律法规,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成本,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整治淘汰力度。对淘汰关停的企业,做好债务处理、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工作。对T类企业中的新投产企业,每年进行评估,对其投入和产出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3. 建立信息预测决策机制。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归集开发区、镇、各街道报送的企业综合评价数据,开展分行业、分区域、分专项评价工作,并基于企业综合评价数据资源,合理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低效低端产业,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根据区域经济优势和环境资源承载力,合理推进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信息资源,逐步建立支撑决策研判的企业信息资源库,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企业信息服务。要充分利用多种分析方法和智能分析模型,积极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预估研判,有效反映工业经济运行与产业(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升信息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分类结果主要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只通报给本企业,任何部门均不得对外公开发布。

(三)建立完善数据平台

1. 自建全区统一的数据平台。自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信息系统平台,自建平台设在区电子政务中心,并且按照省制定的统一的综合评价系统软件开发标准体系和接口规范,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在市统一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基础上适度进行二次开发利用,自行设置指标权重、基准值,及相关加分项或扣分项。

2. 加强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平台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实行“谁主管、谁归集,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开发区、镇、各街道应及时采集初评、区级及时审核录入相关数据并录入平台,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3. 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切实强化数据信息安全管理,采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等多种措施确保涉企评价数据信息安全,对违反信息安全相关规定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道为成员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板块同时成立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骨干组成,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职能部门和板块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做好数据信息的上报和比对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协商解决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各单位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开发利用,形成联动协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综合评价水平。

加强考评督导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相关部门以及开发区、镇、各街道工作进展情况的培训、考评和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做好总结,全面评价工作成效。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综合评价工作,形成社会大力支持,全面推动企业综合评价,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附件:钟楼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单位

工作分工

1

开发区、镇、各街道

负责区域内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数据的比对、核验以及结果运用等工作。

2

区政府办

负责对开发区、镇、各街道和各部门落实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

区委宣传部

负责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的宣传指导工作。

4

区发改局

提供工业企业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导向、区域禁限行业情况、新批项目相关信息等。

5

区经信局

负责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本地区综合评价等工作。

6

区科技局

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名单,企业研发机构、发明专利信息情况等数据。

7

区财政局

针对评价后不同类别的企业,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8

区人社局

提供企业职工人数、参保职工人数等信息。

9

区建设局

提供工业企业建筑面积等信息。

10

区商务局

提供引进外资项目、企业对外投资和全市开发区相关信息;针对评价后的不同类别的企业,制定或鼓励或限制的不同项目引进和招商政策。

11

区市场监管局

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供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品牌质量等信息。

12

区安监局

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信息,事故统计信息。

13

区房管局

提供房屋产权等信息。

14

区统计局

提供企业所在地、能耗、行业代码、增加值等相关信息。

15

区金融办

提供IPO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等信息。

16

钟楼环保局

提供年度相关重点排污企业名单、企业排污数据和环保违法信息、企业环保信用结果等;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17

钟楼规划

分局

提供各园区用地的合规性信息、各工业园区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18

钟楼国土

分局

提供企业占地面积、出让年限、供应方式、空间地理信息等;协调制定土地差别化供给政策、低效利用再开发等后续使用政策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实施。

19

国税

二分局

提供企业纳税申报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含免税)、在国税缴纳各项税费;提供年度政策性相关免抵退和涉税处罚信息。

20

地税

六分局

提供企业地税收入数据,包括地方各类税费;参与制定实施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

21

钟楼

消防大队

提供企业火灾事故、消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信息。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