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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港澳台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注意事项及联合申报信息 | ||||||||||||||||||||||||||||||||||||||||||||||||||||||||||||||||||||||||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0日 来源:科学技术部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74号),申报注意事项及联合申报信息提示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和提交前,请认真阅读指南,按指南要求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限(将根据正式发布的指南修改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8:00至2018年5月15日17:00。请申报单位于2018年5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建议提前提交,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提交。 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5月17日17:00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推荐工作。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预申报书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600室,100045,收件人:政府间组,010-68596010。);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推荐部门负责)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网上项目状态为“提交管理机构”或“提交专业机构”,按时报送纸质预申报书、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方可受理。 (三)预申报书签章和附件要求 1.预申报书封面页:单位盖公章。 2.基本情况表单位意见页:单位盖公章。 3.预申报书诚信承诺书页:单位盖公章、法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4.附件应包括: (1)申报单位与所有中方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中方单位之间的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及签署时间,协议有效期覆盖项目执行期)。 (2)申报单位与国(境)外合作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联合申报协议,或合作意向书、有效support letter等。 (3)指南要求的其它附件。 (四)部分指南方向的说明 指南“2.2的中国和欧盟政府间合作项目”:“中方单位需提交其参与申报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项目申请书英文版及翻译件(包括预算内容),并确保与提交科技部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内容和预算一致”,翻译件仅需包含中方的研究内容(含预算),中方预申报书的研究内容和预算与欧盟地平线H2020计划英文申请书的中方研究内容和预算一致。 (五)项目合作应遵守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的合作项目,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涉及种质资源合作的项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 二、网上填报 1.项目申报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2.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http://service.most.gov.cn/help/help.htm。 3.中方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注册用户,未注册的请按注册说明注册:http://service.most.gov.cn/help/kjgl/yhzc.html。 4.技术咨询电话:010-51666288(中继线) 5.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三、联合申报信息 政府间/港澳台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部分外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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