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常州市 >> 人社局
2018年度常州市市本级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正式开始啦!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2018年度常州市市本级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正式开始啦!


申报对象在常州市市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申报时间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止。


基数申报人员的确定

用人单位以当前(2018年在单位参保的且在2017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人员作为申报对象,申报2018缴费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基数申报工资的确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基数总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加班工资等)


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中的网办CA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或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网办平台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

2.用人单位不通过网办平台申报的,需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用报盘的方式办理申报。用人单位可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本单位参保人员花名册。

注意:申报方式由原来的三种变为两种,非网办CA用户基数申报可按第2种方式申报。


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中的非网办CA用户经办人员到单位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2.《常州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此项)3.反映本单位2017年度工资总额情况的《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等材料;注意:取消原提供劳资报表、财务报表等材料,变更为提供《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等材料。


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以2018年参保人数作为应申报人数,其中,2018年上半年进入单位的职工可以不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文件规定核定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

2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并留存相应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由用人单位负责保存备查。

3. 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月缴费基数。

4.对未按规定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实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重点稽核。

5.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czhrss.gov.cn;常州市社会保险企业单位QQ群号:323816546。

来源于常州社保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