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江苏省 >> 文化旅游厅
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配套文件的通知


  • 苏文市〔2018〕20号


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精神,省政府印发了《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7〕159号),决定自5月1日起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共45个地区(附件1)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其中涉及省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的项目有4项,分别为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以及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等3项,改革方式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1项,改革方式为“强化准入监管”。涉及设区的市级、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有2项,分别为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和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改革方式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涉及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的事项有1项,为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改革方式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为做好试点地区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保证改革试点事项按照改革方式要求稳妥实施,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制定了上述7个改革试点项目的指导意见和配套措施(详见附件2-12,省文化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现予以印发。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所辖试点地区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改革配套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改革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协助试点地区解决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有关情况按照配套文件要求及时报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联系人:文化市场管理处  何晨辉  025-87798790

政策法规处  夏爱秀  025-87798820

 

附件:1.有关县(市、区)及“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2.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3.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4.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5.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6.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7.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8.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9.加强试点地区港澳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经纪公司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0.加强试点地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1.加强试点地区拍卖企业经营拍卖文物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2.关于加强试点地区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文化厅

                                2018年6月4日

 

抄送:省审改办。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有关县(市、区)及“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区名单.docx

附件2: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3: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4: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5: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docx

附件6: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7: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docx

附件8: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9:加强试点地区港澳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经纪公司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x

附件10:加强试点地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x

附件11:加强试点地区拍卖企业经营拍卖文物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x

附件12:关于加强试点地区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docx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