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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建设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更好地支撑引领全市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常发〔2015〕17号),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以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瞄准 “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换发展动能,加快建设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到2018年底,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8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46%,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20个,新增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平台20个。(牵头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

二、加强创新型园区建设,大力提升园区创新发展水平

围绕国内领先的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目标,更大力度地统筹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加快集聚特色创新资源和高端创新要素,努力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

1.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建设。按照省“一区一战略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各园区强功能、建生态、创优势,集中力量做强主导产业,培育特色创新集群。充分发挥科教城“创新之核”辐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与中科院新一轮合作;推动常州、武进国家高新区提档升级、争先进位;积极促进两个省级高新区和其它科技产业园错位特色发展,不断提升创新主阵地主战场的功能;推进中以、中德、中瑞等国际合作园区加快建设发展,推动苏澳合作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构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教城管委会,各辖市、区政府)

2.开展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做好两个国家高新区建设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积极争取相关奖励补助。做好2017年度省级以上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的组织工作。健全高新区统计制度,引导高新区更大力度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3.推进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建设。围绕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在省级以上经开区和高新区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及示范企业,做好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4.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围绕“重大项目增效年”的要求,引导重大项目建设向量质并举、效益引领转变。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新建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向园区集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安排重大创新项目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

5.推进高新区放管服改革。支持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为高新区松绑助力。依法赋予省级以上高新区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权限以及必要的执法管理权限。优化高新区“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实施机构改革,强化科技创新促进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编办、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6. 推进园区绿色化发展。高标准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结合。推广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绿色化全产业链整合的示范应用,促进全市相关产业的良性互动,带动全市产业的绿色转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

三、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

不断完善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支持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集成,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能力更强、知识产权密集、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有效示范带动全市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7.加强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培育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通过推进创新发展引领、科技金融助推、创新能力提升、创业孵化培育等四大行动,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科技服务、科技平台向企业集成,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以数十家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龙头、数百家科技型上市(挂牌)企业为骨干、上千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十百千”创新型企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各辖市、区政府)

8.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大院大所、知名高校等联合组建研发平台和科技创新战略联盟,不断提高研发机构层次,增强研发实力。积极推进研发管理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集聚研发人才,促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立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年内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2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9 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进一步提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大平台,举办好第十三届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等重大对接活动,推动重点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与我市产业深度对接,实现成果在常转移转化。聚焦若干产业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型园区、高校院所共同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新增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100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教城管委会,各辖市、区政府)

四、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围绕国内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建设目标,深入实施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行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特色产业质量与效益,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技术、人才、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高效配置,推动产业发展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10.加快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突破。加快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程,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创新组织作用,瞄准未来战略需求和供给侧短板,围绕石墨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无人驾驶、虚拟现实等若干重要领域超前部署产业前瞻性技术攻关,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碳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机器人等领域,争取研发和转化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11.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工业经济“三位一体”战略,扎实推进新一轮十大产业链“五新三高两智能”建设,加强优势产业的创新力度,积极加强技术研发,攻克核心关键技术,推动产业加快向技术水平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劳动报酬递增的方向升级,引领全市智能装备制造业迈向高端。重点打造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以石墨烯为代表的碳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12.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鼓励引导企业创建一批智能车间(工厂)。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和“双百行动计划”,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重点打造北自所常州基地等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13.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推进常州科教城创建国家级科技服务示范区;推进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推进创新型园区创建省级科技服务示范区和特色基地。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服务业武进高新区区域试点、江南石墨烯研究院行业试点工作。引进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加强服务指导,推进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机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五、加强开放创新,提升科技国际化水平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等机遇,把对外合作园区作为推动新一轮开放开发的重要引擎,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引资源、国际化”,进一步完善产业创新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加强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全方位科技合作,积极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在扩大开放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4.提升科技国际化水平。深化与以色列、英国、德国、芬兰、俄罗斯等重点国别的产业研发合作,高水平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孵化器,加快国际高端科技资源和要素的集聚。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积极构建适应我市产业需求的全球创新协作网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5.多途径建设国际研发机构。鼓励引进国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等在常州设立国际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外资研发机构。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走出去”,贴近市场,采取并购、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发达国家及地区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辖市、区政府)

16.推动园区开放创新。支持各园区加强与世界创新强国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全面推进中以常州创新园落实《中以常州创新园共建计划》,加快推进中德产业创新与合作中心建设,加强省、市、区、园四级联动,持续推进园区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7.加强人才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首席外专项目和高端外专项目,利用外籍人才引进条件的放宽机遇,加快海外“高精尖缺”人才引进。鼓励企业通过柔性引才和“离岸创新”模式,在国外联合建立离岸研发中心(海外研发机构),用好海外创新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六、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创新浓厚环境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资源整合,加快政策落地,完善科技创业服务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18.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深入实施“创业常州”行动,重点围绕高新区及科技产业园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链条,推进省众创社区试点和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载体,重点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打造一批特色众创空间,开展产业孵化,裂变出更多拥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小微企业。2018年新增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超2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辖市、区政府)

19.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推进常州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创新区建设,优化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苏科贷”运作和服务模式,扩大企业受益面,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扩大科技金融支持范围和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科技担保风险补助机制,加快推进科技支行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积极争取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省风险补偿资金等上级政策、资金资源。(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科教城管委会)

20.健全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和示范区,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市场化科技服务。依托省、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对上链接整合服务功能,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鼓励科技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对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七、加强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加快集聚创新资源

围绕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目标,深入实施提升持续创新能力行动,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一批重要战略创新力量。

21.加快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设立“招院引所”专项资金,支持江苏中科智能院等30多家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推进安泰创明新能源材料研究院、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积极争取纳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按照“稳中求进、分类指导、精准扶持”总体原则,坚持任务导向、加强综合评价,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协同创新、加强督促推进,推动各创新平台能力提升,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梯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科教城管委会,各辖市、区政府)

22.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园区普遍建立“一平台三中心”(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人才服务中心、科技金融中心和产学研合作中心),不断完善和提升园区创新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半导体照明产业、交通工具纺织品及复合材料产业等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产业协会、产业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中介组织作用,整合各种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在产业集群内的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八、全面落实各项创新政策,积极开展先行先试

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部委的政策支持。贯彻落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创新“三位一体”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发挥“招院引所”专项资金作用,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23.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创新新政。全面落实江苏省创新“40条”、“知识产权强省18条”、“人才新政26条”及市科技创新“29条”等,并引导各辖市、区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资源,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4.全面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坚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等重点政策落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辖市、区政府)

25.落实和完善人才政策。积极争取省《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人才新政26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关人才政策措施》(苏自创人才新政21条)的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市“龙城英才计划”16项新政,深入实施海内外精英人才攻坚、领军型创业人才提升等8项工程,推进全市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全市人才国际化水平,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各辖市、区政府)

九、强化协同推进,加快构建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

完善空间布局和科技要素市场,统筹整合创新资源,推进创新要素在园区之间、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构建协同有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

26.统筹创新空间布局。以示范区空间规划调整方案为蓝本,优化区域创新载体布局,完善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强化统筹创新核心区与国家级高新区和创新型园区的协同和互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区域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辖市、区政府)

27. 强化产业技术创新协同联动。与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有机对接,突出“一区一特色战略产业”,常态化开展技术成果供需信息推送服务,集聚整合产业创新资源,对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加强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

28.推进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发展需求,高效承接省自创区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的各种科技创新资源,健全完善两个国家级高新区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范畴,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构建科教城“创新链、生态圈和互联网”体系,强化与其它各园区互动协同、与各产业经济融合对接,不断提供成果科技项目和创新服务,发挥创新之核辐射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教城管委会,各辖市、区政府)

29.推进创新型城市、县(市、区)和乡镇建设。加快创新型城市、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建设。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的作用,促进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要素向基层流动集聚,激发基层创新活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30.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现与省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网站的互联互通和需求对接,进一步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和科技信息资源等的开放共享。建好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化网络联盟、中科院科技产业网常州分站等资源平台,有效汇集各类创新科技资源,推动中科院科技成果在常州加速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1.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提升常州创新整体效能,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生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示范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

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3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省奖补资金及科技专项资金的支持。更多运用市场化机制,强化对示范区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的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3.实施省市共同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培育,引建一批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大科技平台和载体,争取纳入省市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的范围。继续推进2016年和2017年省市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34.完善示范区建设推进机制。各辖市、区政府和各高新区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抓紧落实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及实施方案。加强示范区建设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健全示范区建设统计制度,完善示范区建设统计监测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辖市、区政府)

35.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示范区先行先试创新政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型企业、研发创新载体和知识产权等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附件:2018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辖市(区)工作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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