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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苏商电商〔2018〕737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构建适应我省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推动我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定了《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江苏省商务厅

20181229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意见

 

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伴随电子商务发展而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兴服务业,是为促进电子商务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所提供各种专业服务的集合体。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对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和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电子商务正在深刻改变着传统的流通方式和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已成为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构建适应我省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推动我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就我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数字商务为统领,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服务资源高效融合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我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十三五末,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支撑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衍生服务内容日趋丰富,品牌溢出效应明显,行业发展规范有序,创新能力显着增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服务业态发展水平和营业收入大幅提升,涌现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品牌,综合发展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建立能满足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围绕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发展,推动形成电子商务平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1.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业务。鼓励大中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区域间电子商务企业交流合作,促进信息、人才、物流等资源共享。支持阿里巴巴等省外大中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到江苏设立区域总部,拓展业务功能;鼓励有能力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积极策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丝路电商和跨境电商,促进商品流通和外贸转型。支持国内外电子商务服务品牌企业入驻江苏,并享受本土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

2. 推动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江苏先进制造业优势,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实现错位发展。推动钢铁、医药化工、有色金属、纺织服装、工程机械、汽车及配件等行业B2B电子交易平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发展壮大,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鼓励各类垂直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技术和模式创新,推动 B2CB2B2C等模式发展,招引垂直类产品生产商、运营商入驻平台。

3. 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渠道下沉。支持苏宁易购、汇通达和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渠道下沉,拓展江苏农村市场,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化农商对接,支持各类优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到农村重点帮扶地区开展电子商务服务,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二)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业生态体系。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业产业链拓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业主体结构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进一步扩大市场服务领域覆盖面,提升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

1. 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业态专业化发展。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等,推动软件研发、营销策划、市场研究、运营管理、物流仓储、信用评估、网络认证、培训咨询、质量检测、广告摄影、法律服务、财会服务、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等电子商务服务专业化发展,逐步形成门类丰富、高效协同、持续创新的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在代运营、营销管理、仓配物流、认证、数据分析等重点领域,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2. 促进新兴电子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着眼不断升级的消费体验需求,积极推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5G等新技术运用,鼓励各类电子商务服务主体为消费者提供VR/AR服务、无人机配送、智能语音识别、图像和视频处理、精准营销、社交电子商务、网红经济等衍生服务,提高消费者体验度,满足和激发消费需求。

3.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业拓展服务空间。鼓励各类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跨界拓展,将服务内容延伸到产品生产和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寻求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上下游各方的协作共赢,实现多元化经营和规模化运营,提升行业竞争力。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强与传统产业融合,助力传统产业运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

(三)建强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载体。创新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发展模式,加快建设产业集聚、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电子商务服务业载体,提高电子商务服务能力。

1. 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建设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基地(园区)提档升级,向现代电子商务集聚区和专业化园区转变。鼓励各地引进国(境)内外资本、项目和技术,加强基地(园区)建设;支持在基地(园区)内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大数据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呼叫中心等,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到十三五末,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1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100个。

2. 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载体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规模发展、集聚发展、品牌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结合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功能齐备、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服务载体。继续开展乡镇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街)区创建活动,支持特色产业园(街)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服务模式,吸引发展理念先进、服务团队优质、运营业绩突出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入驻,不断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内容,构建良好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体系。

3. 积极推动众创空间创新发展。支持各地积极打造面向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创业者的众创空间,为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创业者提供一站式、针对性的创业服务。鼓励各地加大投入,将众创空间打造成集资源、资金、技术等多维一体的创业服务平台,构建能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低成本、专业化、全要素的开放式创业平台。加强对省级电子商务众创空间的培育,到十三五末,创建100个省级电子商务众创空间。

(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1. 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物流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支持相关企业加快城乡快递物流末端节点布局,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难点;支持各类物流配送企业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提高电子商务服务功能,避免重复建设。

2. 推动快递物流服务创新。鼓励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加强新技术应用,提升分拣、运输、末端投递智能化、标准化水平,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推进产业集聚,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产业示范园。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制定促进我省快递物流行业绿色发展的标准规范;鼓励快递包装循环利用,推行快递包装垃圾分类处理,引导消费者自觉保护环境、低碳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绿色发展。

(五)支持电子商务大数据发展和运用。充分认识大数据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服务特性和基础作用,引导和支持相关单位在保证信息安全和合法性的前提上,充分挖掘、科学分析、积极运用大数据,促进精准生产、精准营销、科学决策,为电子商务发展注入新动力。

1. 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鼓励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大数据平台企业搭建安全、可靠、准确的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形成电子商务数据资产,拓展大数据产业分析和咨询服务业务;支持电子商务数据平台企业与其他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各类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针对性、及时性的数据信息服务;推动相关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合作,实现电子商务数据资源共享。

2. 促进电子商务大数据运用。推动各类电子商务运营企业改变传统营销模式,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实现精准化营销、个性化服务;支持网销产品生产企业通过对大数据的把握,开发新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方法,加强对电子商务典调企业和示范企业数据报送工作督促指导;支持相关行业机构加强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研究和运用推广;支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数据服务,增强工作决策的科学性。

(六)推动电子商务服务品牌化发展。强化高质量发展意识,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业标准、规范制定和网销商品标准认证;鼓励各地挖掘本地文化积淀,打造地理标志产品,提高产品文化附加值;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和服务机构参与示范创建,促进电子商务服务品牌化发展。

1. 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行业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服务规范,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规范化、品质化服务。支持涉农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应消费升级的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包装及业务规范等标准;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

2. 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品牌创建。强化服务功能,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商务部等部委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和试点活动,继续推进各类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品牌创建,甄选确认一批省内电子商务服务品牌。总结推广复制各类示范和典型的经验、案例、事迹,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支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中央和省相关鼓励扶持政策的落实;优化完善配套措施,为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优化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合作联动模式,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三)加强人才培育。认真落实《江苏省十三五电子商务人才发展规划》,立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的实际,增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育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多措并举,建强电子商务服务业人才队伍。

(四)促进规范发展。认真学习贯彻《电子商务法》,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规范化发展。

各地要充分提高对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积极推进。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研究,加快推进当地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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