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号)精神,国务院批准我省丁宏刚等96名同志(不含南京市)为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充分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弘扬他们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精神,激发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报国情怀、奋斗精神、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带动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的有关规定,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万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请各单位填写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拨款账户填报表,加盖公章后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津贴款到账后,各单位要及时发放给入选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证书领取工作,请与我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晨晨,(025)83236101 18020132786
电子邮箱:js83236098@126.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308室
附件:
1.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拨款账户填报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2月28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doc
附件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拨款账户填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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