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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科〔2019〕13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动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名录(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8〕957号),经企业申报、设区市建设局(委)初审并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筛选出设计企业12家,现予公布。
列入名录的企业要注重设计理念创新,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设计实践,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水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列入名录的企业要加强跟踪指导,切实加大骨干设计企业培育力度,带动我省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持续提升,为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名录不得作为市场准入依据。
附件:江苏省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名录(第二批).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