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标〔2019〕89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2019年度省地方标准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论证,前期对拟立项的省地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2019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格标准起草
各标准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提高标准文本质量。
二、按时上报材料
标准承担单位要及时组织标准的起草工作,充分征求意见相关方意见,对标准的技术指标进行调查、分析、实验及论证。各标准承担单位于2020年4月底前,要完成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经推荐单位同意后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延期处置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材料的,标准承担单位应于到期前1个月书面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终止并收回相应补助经费。
附件:2019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