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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 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供方 符合性标志”的公告


  • 标题: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供方符合性标志”的公告
  • 索引号:
  • 2019-1562135418030
  • 主题分类:
  • 文件发布;公示公告
  • 文号:
  • 2019年第32号
  • 所属机构:
  • 认证监督管理司
  • 成文日期:
  • 2019年07月02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03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

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供方

符合性标志”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第23号公告),为保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规范实施,现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中采用自我声明方式所使用的“供方符合性标志”明确如下:

                        

    标识矢量图可在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www.chinagreenproduct.cn下载。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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