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19〕252号)文件要求,现将评估方案和企业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21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6895267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