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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创响江苏”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造动能,持续营造全民创业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政府扶贫办、团省委、省残联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创响江苏”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二、大赛时间

2020年3月至9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创业指导中心),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设立省级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创业指导中心)。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设立市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组织实施、赛事协调、典型宣传和政策扶持等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省级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由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孵化载体及创服机构负责人、新闻媒体界知名人士、政府部门负责同志等组成,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各地应建立市级评审委员会,市级评审委员会对市级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主体赛(创新组、创业组)和专项赛。

(一)主体赛

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重点是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及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等。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按照市级初赛(推荐)、省级决赛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二)专项赛

专项赛面向带动残疾人或对口援助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项目,按照市级推荐、省级集中评审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五、参赛条件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项目注册地原则上须在本省区域内,其中参加专项赛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项目注册地可在对口援助地区(陕西省、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贵州省铜仁市)。

参赛者仅可选择以下一项赛事参赛,且同意在公共媒体上公开本人、团队及项目有关信息。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获得前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一)主体赛创新组参赛条件

1. 截至2020年6月15日(含),尚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 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 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 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主体赛创业组参赛条件

1. 截至2020年6月15日(含),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 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 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 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参赛条件

1. 截至2020年6月15日(含),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 参赛项目带动残疾人或对口援助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不少于30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

3. 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 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 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发动、报名审核、市级初赛、省级决赛及颁奖、国赛前辅导五个阶段(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2)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时间:2020年3—5月。

省级组委会统一编发新闻通稿。市级成立组委会并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开展大赛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报名审核

时间:2020年6月15日市级初赛报名截止,6月25日市级初审截止,6月30日省级复审截止。

市级组委会负责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名参赛,并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初审;省级组委会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省级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市级初赛。

第三阶段:市级初赛

时间: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市级初赛由市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1.主体赛。分为创新组、创业组两个竞赛组,根据省级组委会确定名额推荐晋级。原则上应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确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经省级组委会同意后,可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市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

2.专项赛。市级组委会推选1个优秀项目晋级省赛。晋级省赛项目的产生方式由市级组委会自行确定,鼓励通过项目路演的方式选拔,也可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直接推选。

第四阶段:省级决赛及颁奖

时间: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

省级决赛由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分主体赛(创新组、创业组)和专项赛。

1.竞赛方式。主体赛省级决赛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专项赛省级决赛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主体赛分创新组、创业组两个竞赛组,在不同赛场进行项目路演,均采取“6+5+1”模式进行,即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

2.奖项设置。主体赛根据每组路演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分别评出创新组、创业组一等奖各1名(每组得分排名第1位)、二等奖各2名(每组得分排名第2、3位)、三等奖各3名(每组得分排名第4至6位)、优胜奖各4名(每组得分排名第7至10位),对其余项目颁发提名奖。专项赛根据专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分别评出大赛专项赛一、二、三等奖各1名(得分排名第1、2、3位),其余项目颁发提名奖。

3.晋级规则。推荐省级决赛主体赛一、二、三等奖晋级全国选拔赛,推荐省级决赛专项赛一等奖晋级全国决赛。

4.决赛颁奖。为获得主体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和专项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颁奖,同时颁发优秀组织奖。

第五阶段:国赛前辅导

时间:9月中下旬,根据国赛时间确定。

对我省晋级主体赛全国选拔赛、专项赛全国决赛的项目选手,进行赛前辅导。

七、奖励支持

(一)奖励办法

1. 项目奖: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由省级组委会颁发奖状,同时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金(获奖参赛主体已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奖金发放到登记注册单位;获奖参赛主体尚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履行法定登记手续的,奖金发放到项目第一创始人银行账户)。对获得大赛优胜奖、提名奖的项目由省级组委会颁发奖状。

2. 优秀组织奖:对大赛期间,规范冠名、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积极配合省级组委会做好赛事相关工作的设区市,由省级组委会授予该市级组委会大赛“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状。

(二)支持措施

省级组委会将在“创响江苏”微信公众号及省内主流媒体对获奖项目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拓宽市场发展渠道。省级组委会将在大赛获奖项目第一创始人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聘为“创响江苏”创业专家指导团成员,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级组委会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获奖项目在资金奖补、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充分考虑疫情对大赛的影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筹备并努力办好大赛。各地要将大赛作为充分发挥“双创”积极作用和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创业浓厚氛围的关键抓手,把大赛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扎实推进,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成立组委会,设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统一规则步调,精心规划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级组委会制定的通知和细则要求,统一思想、统一名称、统一步调,结合本地实际和地方特色,抓紧制定市级初赛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措施,保证大赛有序规范实施。各地要将大赛的公平公正摆在首位,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规矩办事,确保赛事每一个步骤和环节均做到有标准、有规则、有程序、有监督。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合理安排赛事,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大赛组织方式,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统筹谋划宣传工作,积极协调利用各类媒介,针对赛事不同阶段、主体不同特色,开展多渠道、多方式、多维度宣传,努力扩大赛事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引导更多创业者主动参赛。各地要发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参与大赛,搭建对接平台,在大赛期间配套开展培训辅导、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活动,丰富大赛内容、创新大赛形式、打造大赛亮点,不断提升大赛层次和效果。

九、其它事项

1. 省级决赛(颁奖)及国赛前辅导期间的组织实施费用、各市领队(工作人员)和项目选手的食宿费用由省级组委会承担。各市初赛费用由各市级组委会筹措落实。

2. 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市级初赛实施方案、市级组委会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级组委会办公室。

3. 各地赛事进展情况、亮点特色、典型人物事迹请及时上报,便于省级组委会掌握情况及跟进宣传。

4. 省级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沈玥、彭太平、梁钰;

电话:(025)83233818;邮箱:jsjgchuang@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二楼就管中心创指科。


附件:

1.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创响江苏”创业创新大赛省级组委会成员名单

2.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创响江苏”创业创新大赛实施细则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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